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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中风险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11-14 11:06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并经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从11月13日12时起将原有中风险区(707酒店(黔江区城西街道六路113号)、金溪镇岔河村3组和4组)调整为临时管控区,并将有关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核实登记后,点对点闭环往返。

  二、区域内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他场所暂停营业。

  三、每天对室内公共区域规范消毒,及时做好垃圾处置。在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四、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生活保供人员、社区工作者、应急抢险人员、防疫指挥人员等凭工作证明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

  五、11月14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若未发现新增感染者,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未尽事宜,以黔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黔江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