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黔江区市场监管局“三持续”开展生鲜灯整治“回头看”专项检查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持续强化宣传引导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切实保障农贸市场及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借助LED显示屏、广播等多种形式对“禁止生鲜灯的相关要求”进行反复播报,并在农贸市场生鲜肉类经营店及商超醒目位置张贴《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积极营造健康的消费氛围。
二是持续指导并督促销售者针对使用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照明设施等开展自查自纠。市场开办方通过召集会议进行普法宣传,并深入摊位进行检查抽查,对使用或变通使用“生鲜灯”的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指导督促市场内销售者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灯具,并签订《农贸市场经营者食品安全和诚信经营承诺书》210份。
三是持续加强重点区域监管执法力度。各片区监管所、乡镇街道平安办持续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肉经营户及大型超市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要求、是否使用或变相使用“生鲜灯”等情况,对个别不服从管理、继续使用不符合《办法》规定照明设施的销售者,一律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截至目前,已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禁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1000余份,集中为销售者更换“生鲜灯”130个,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份,下达当场处罚决定书9份。
下一步,黔江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抓好生鲜灯整治工作,坚决掐灭“生鲜灯”,点亮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管灯”。
(通讯员:姜燕)